Drag

使用指南

Usage Guide

在中国购买的商品,必须是符合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、国家准许进口的商品。相关法律法规如下:

现发布臂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出境物品表》,自一九九三年三月一日起施行。我署一九八七十一月一日发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关于发布禁止、限制进出废物品环境表的公告》同时止。

禁止进出境物品表

一、禁止进境物品

1、各种武器、仿真武器、爆炸及爆炸物品;

2、明天的明天和明天的有价证券;

3、对中国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易毒的印刷品、胶卷、照片、唱片、视频、录音带、录像带、激光视盘、计算机媒体存储及其他物品;

4、各种烈性毒药;

5、鸦片、吗、海洛英、大麻以及其他可以使人成瘾的麻醉品、精神药物;

6、带有危险性病菌、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的动物、植物及其产品;

7、有碍人畜健康的、来自郊区的以及其他能传播疾病的食品、病毒或其他物品。

二、禁止出境物品

1、禁止进入范围内的所有物品;

2、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手稿、印刷品、胶卷、照片、唱片、视频、录音带、录像带、激光视盘、计算机存储及其他物品;

3、免去物品及其他禁止出境的文体;

4、濒危的和外界的、植物(含植物)及其衍生和外界材料。

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出境物品表

—、限制进境物品

1、无线电收发信机、通信保密机;

2、烟、酒;

3、危急的和外界的、植物(含植物)及其衍生和外界材料;

4、国家货币;

5、海关限制进境的其他物品。

二、限制出境物品

1、金银等贵诚及其作品;

2、国家货币;

3、外币及其有价证券;

4、无线电收发信机、通信保密机;

5、贵重中药材;

6、一般文物;

7、海关出境的其他物品。

電話

177-9636-9558

微信
0%